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
辦事員
公告日期 | 1140102 |
---|---|
刊登起迄日期 | 1140102 ~ 114011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社勞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23-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1段101號6樓)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職業訓練課程規劃、招生、執行與班務管理及其他訓練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二、具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者尤佳。 三、具服務熱忱,協調配合度高。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期限及方式: 1.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止。 2.本職缺採線上作業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本中心)直接向前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須含簡要自述,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或未含簡要自述者,恕不受理報名),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1.最高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銓敘部審定函、4.現職派令、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完整上傳至該系統(以上資料均為PDF檔併成1個檔案,不可超過10M);應徵者於上開系統投遞職缺時,得不檢附(上傳)照片。 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受理。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二、聯絡人: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詢蔡課長(02)89692150#200。應徵相關事宜請洽人事室楊小姐(02)89692150#106。 三、甄試: 1.符合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2.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視需要舉行面試,若應徵人員均不符合徵才需求時,本中心得以從缺;面試時間另行電話通知,未獲面試或經面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本中心得予從缺 2.經甄試錄取者,由本中心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
聯絡Email | ab0007@ntpc.gov.tw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重複開缺 | 無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1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2 ~ 11401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23-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職業訓練課程規劃、招生、執行與班務管理及其他訓練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二、具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者尤佳。 三、具服務熱忱,協調配合度高。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期限及方式: 1.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止。 2.本職缺採線上作業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本中心)直接向前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須含簡要自述,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或未含簡要自述者,恕不受理報名),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1.最高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銓敘部審定函、4.現職派令、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完整上傳至該系統(以上資料均為PDF檔併成1個檔案,不可超過10M);應徵者於上開系統投遞職缺時,得不檢附(上傳)照片。 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受理。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二、聯絡人: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詢蔡課長(02)89692150#200。應徵相關事宜請洽人事室楊小姐(02)89692150#106。 三、甄試: 1.符合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2.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視需要舉行面試,若應徵人員均不符合徵才需求時,本中心得以從缺;面試時間另行電話通知,未獲面試或經面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本中心得予從缺 2.經甄試錄取者,由本中心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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