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
課員
公告日 | 114/04/28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28 ~ 114/05/06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地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7巷1號 |
工作內容 | (一) 辦理土地登記案件審查。 (二) 承辦相關公文業務。 (三) 土地登記法令諮詢服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具委任第五職等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及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二) 工作積極認真、服務態度良好,具溝通協調能力。 (三) 熟稔地政業務,具審查登記工作經驗1年以上或其他地政相關業務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優先考量。 |
聯絡方式 | (一) 現職人員應徵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公告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上傳資料建議包含現職派令、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 (二) 非現職人員請採下列方式擇一投件: 1.曾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且在職時曾以自然人憑證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者,得依照現職人員應徵方式,以該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 2.或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原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依序裝訂,於114年4月24日前(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郵寄至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7巷1號,臺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人事機構劉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登記課課員職務」。 (三)聯絡電話:02-25022881轉505,承辦人劉小姐。詳細工作內容請洽登記課高課長02-25022881轉101。 (四)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
聯絡Email | a16050520@gov.taipei |
事求人連結 | 檢視 |
歷史重複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4/2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8 ~ 114/05/06
機關名稱
臺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地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 辦理土地登記案件審查。 (二) 承辦相關公文業務。 (三) 土地登記法令諮詢服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委任第五職等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及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二) 工作積極認真、服務態度良好,具溝通協調能力。 (三) 熟稔地政業務,具審查登記工作經驗1年以上或其他地政相關業務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一) 現職人員應徵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公告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上傳資料建議包含現職派令、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 (二) 非現職人員請採下列方式擇一投件: 1.曾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且在職時曾以自然人憑證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者,得依照現職人員應徵方式,以該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 2.或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原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依序裝訂,於114年4月24日前(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郵寄至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7巷1號,臺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人事機構劉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登記課課員職務」。 (三)聯絡電話:02-25022881轉505,承辦人劉小姐。詳細工作內容請洽登記課高課長02-25022881轉101。 (四)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聯絡Email
a16050520@gov.taipei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