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
審計員
公告日期 | 1140313 |
---|---|
刊登起迄日期 | 1140313 ~ 1140326 |
機關名稱 | 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 |
職稱 | 審計員 |
職系 | 會計審計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20-基隆市 |
工作地點 | 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基隆市仁一路263號6樓) |
工作內容 | 政府審計工作。(可連結至審計部全球資訊網首頁瞭解) |
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畢業。 2.經銓敘部銓敘審定薦任(或相當薦任)第六職等以上。 3.符合下列資格之一,於報名收件截止日已無調任限制者: (1)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考試之會計審計職系,及與會計審計職系同職組或視為同一職組之行政類各職系(財稅金融、統計及經建行政職系)考試及格,或經依法考試及格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得適用上開職系之考試類科及格。 (2)經銓敘審定財務職組各職系(即財稅金融、會計審計及統計職系)有案。 4.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6.認真負責、勇於任事,擅於溝通、協調。 |
聯絡方式 | 1.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請確實至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事求人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2.請將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2千至3千字自傳一篇(含家世、就學過程、參加公務人員考試經過、任事經驗、現職工作概況、個人特長、志趣、生涯願景)及3千至5千字會計審計學科研習心得報告各一篇(均請務必於第一頁註明撰寫人姓名),將上述資料存成PDF檔,於114年3月26日以前傳送電子郵件信箱:znteng@mail.audit.gov.tw,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基隆市審計室審計員資料」。 3.未依規定完整上傳及提供前述自傳、學科研習心得報告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自傳及學科研習心得報告審查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面談,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4.正取1名,備取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最長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聯絡人:(02)24245431分機160,滕先生。 |
聯絡Email | znteng@mail.audit.gov.tw |
事求人連結 | 檢視 |
歷史重複開缺 | 無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31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3 ~ 1140326
機關名稱
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
職稱
審計員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20-基隆市
工作內容
政府審計工作。(可連結至審計部全球資訊網首頁瞭解)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畢業。 2.經銓敘部銓敘審定薦任(或相當薦任)第六職等以上。 3.符合下列資格之一,於報名收件截止日已無調任限制者: (1)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考試之會計審計職系,及與會計審計職系同職組或視為同一職組之行政類各職系(財稅金融、統計及經建行政職系)考試及格,或經依法考試及格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得適用上開職系之考試類科及格。 (2)經銓敘審定財務職組各職系(即財稅金融、會計審計及統計職系)有案。 4.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6.認真負責、勇於任事,擅於溝通、協調。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請確實至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事求人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2.請將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2千至3千字自傳一篇(含家世、就學過程、參加公務人員考試經過、任事經驗、現職工作概況、個人特長、志趣、生涯願景)及3千至5千字會計審計學科研習心得報告各一篇(均請務必於第一頁註明撰寫人姓名),將上述資料存成PDF檔,於114年3月26日以前傳送電子郵件信箱:znteng@mail.audit.gov.tw,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基隆市審計室審計員資料」。 3.未依規定完整上傳及提供前述自傳、學科研習心得報告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自傳及學科研習心得報告審查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面談,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4.正取1名,備取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最長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聯絡人:(02)24245431分機160,滕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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