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內定國民小學
幹事
公告日期 | 1140312 |
---|---|
刊登起迄日期 | 1140311 ~ 1140314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國民小學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5等至5等或6等至7等 |
縣市 | ,33-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中壢區定寧路31號(桃園市中壢區內定國民小學)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總務處業務:文書、出納及勞保、健保、勞退等相關業務,並配合學校需要執行職務調整及輪調。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薦任第六職等或薦任第七職等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至報名截止日止,無高等考試、普通考試、特種考試等考試限制調任期間之情事者。(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四、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等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五、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六、具備工作協調、溝通協調能力、品行端正、注重行政倫理、服務熱忱、敬業精神。 七、具備電腦(Word、Excel、PDF、PPT及Internet等)網路操作能力及電子郵件操作使用知能;並有出納及文書實務經驗,有採購證照者酌予加分。 八、本缺額為退休預估缺,預計114年6月2日起出缺,若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及日期: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於114年3月14日(五)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請依序將以下表件(所附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請自行書寫與正本相符及親自簽章)合併掃描為1個PDF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 1.報名表(請逕至本校網站公告區下載)。 2.國民身份證正反面。 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現任職務派令。 6.歷年銓敘部審定函。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8.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專業人員及格證書、語文檢 定證明、身心障礙證明等,無則免附)。 ※證件資料如係以影本掃描請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二)未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或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或資料不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不再通知補件;經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有虛偽不實,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二、甄選方式: (一) 公告甄試名單: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通知參加甄試者或甄試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甄試科目:電腦能力測驗(學校行政業務需具備之文書處理與網路操作能力等)20%及面試80% (行政經驗、專業知識、溝通表達能力、儀表態度、發展潛能)。 三、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依序候補名額2名,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經錄取者,逕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惟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 四、聯絡人:本校人事室宋主任,聯絡電話:(03)4524624轉710。 |
聯絡Email | tb20151@jfes.tyc.edu.tw |
事求人連結 | 檢視 |
歷史重複開缺 | 無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3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1 ~ 1140314
機關名稱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國民小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5等至5等或6等至7等
縣市
,33-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總務處業務:文書、出納及勞保、健保、勞退等相關業務,並配合學校需要執行職務調整及輪調。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薦任第六職等或薦任第七職等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至報名截止日止,無高等考試、普通考試、特種考試等考試限制調任期間之情事者。(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四、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等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五、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六、具備工作協調、溝通協調能力、品行端正、注重行政倫理、服務熱忱、敬業精神。 七、具備電腦(Word、Excel、PDF、PPT及Internet等)網路操作能力及電子郵件操作使用知能;並有出納及文書實務經驗,有採購證照者酌予加分。 八、本缺額為退休預估缺,預計114年6月2日起出缺,若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及日期: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於114年3月14日(五)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請依序將以下表件(所附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請自行書寫與正本相符及親自簽章)合併掃描為1個PDF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 1.報名表(請逕至本校網站公告區下載)。 2.國民身份證正反面。 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現任職務派令。 6.歷年銓敘部審定函。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8.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專業人員及格證書、語文檢 定證明、身心障礙證明等,無則免附)。 ※證件資料如係以影本掃描請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二)未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或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或資料不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不再通知補件;經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有虛偽不實,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二、甄選方式: (一) 公告甄試名單: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通知參加甄試者或甄試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甄試科目:電腦能力測驗(學校行政業務需具備之文書處理與網路操作能力等)20%及面試80% (行政經驗、專業知識、溝通表達能力、儀表態度、發展潛能)。 三、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依序候補名額2名,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經錄取者,逕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惟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 四、聯絡人:本校人事室宋主任,聯絡電話:(03)4524624轉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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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3天時間,美如學校其名